职业性有害因素作用于人体的强度和时间超过一定限度时,人体不能代偿其所造成的功能性或器质性病理改变,出现相应的临床症象并影响劳动能力。这类疾病统称为职业病。
职业病具有如下特点:1、病因明确; 2、病因可定量检测,接触水平与发病率及病损程度有明确的剂量反应/效应关系; 3、群发性; 4、早发现,早处理,预后好; 5、多数职业病无有效疗法,发病越晚,疗效越差。
因此,并不是由工作引起的疾病都是职业病,我国法定职业病包括以下10类。
我国法定职业病名单
1尘肺
矽肺
石棉肺
铝尘肺
铸工尘肺
滑石尘肺
水泥尘肺
云母尘肺
陶工尘肺
煤工尘肺
石墨尘肺
碳墨尘肺
电焊工尘肺
根据《尘肺病诊断标准》和《尘肺病理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其他尘肺
2职业性放射性疾病
放射性肿瘤
放射复合伤
放射性骨损伤
内照射放射病
放射性皮肤疾病
放射性性腺疾病
外照射慢性放射病
放射性甲状腺疾病
外照射急性放射病
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
放射性神经系统疾病
根据《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标准(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放射性损伤
3职业中毒
铍病
铀中毒
氨中毒
酚中毒
苯中毒
甲醛中毒
甲苯中毒
光气中毒
甲醇中毒
氯气中毒
汽油中毒
一甲胺中毒
杀虫脒中毒
正己烷中毒
溴甲烷中毒
氯乙烯中毒
中毒性肝病
有机锡中毒
砷化氢中毒
硫化氢中毒
氯丙烯中毒
羰基镍中毒
工业性氟病
四乙基铅中毒
丙烯酰胺中毒
氯丁二烯中毒
氮氧化物中毒
一氧化碳中毒
二硫化碳中毒
二氧化硫中毒
三氯乙烯中毒
化学源性猝死
二氯乙烷中毒
四氯化碳中毒
偏二甲基肼中毒
有机磷农药中毒
硫酸二甲酯中毒
三硝基甲苯中毒
五氯酚(钠)中毒
二甲基甲酰胺中毒
铊及其化合物中毒
钡及其化合物中毒
钒及其化合物中毒
磷及其化合物中毒
砷及其化合物中毒
汞及其化合物中毒
锰及其化合物中毒
镉及其化合物中毒
氰及腈类化合物中毒
氨基甲酸酯类农药中毒
拟除虫菊酯类农药中毒
急性化学物中毒后遗症
急性化学性中毒性心脏病
磷化氢、磷化锌、磷化铝中毒
急性化学物中毒性呼吸系统疾病
急性化学性物中毒性血液系统疾病
有机氟聚合物单体及其热裂解物中毒
铅及其化合物中毒(不包括四乙基铅)
苯的氨基及硝基化合物(不包括三硝基甲苯)中毒
根据《职业性中毒性肝病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职业性中毒性肝病 根据《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诊断标准(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职业性急性中毒
4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
中暑
减压病
高原病
航空病
手臂振动病
5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
炭疽
森林脑炎
布鲁氏菌病
6职业性皮肤病
痤疮
溃疡
黑变病
接触性皮炎
光敏性皮炎
电光性皮炎
化学性皮肤灼伤
根据《职业性皮肤病诊断标准(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职业性皮肤病
7职业性眼病
职业性白内障
化学性眼部灼伤
电光性眼炎(紫外线结膜角膜炎)
8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
噪声聋
铬鼻病
牙酸蚀病
9职业性肿瘤
苯所致白血病
焦炉工人肺癌
氯甲醚所致肺癌
联苯胺所致膀胱癌
砷所致肺癌、皮肤癌
氯乙烯所致肝血管肉瘤
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瘤
铬酸盐制造业工人肺癌
10其他职业病
棉尘病
金属烟热
职业性哮喘
职业性变应性肺泡炎
煤矿井下工人滑囊炎
职业卫生二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