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清原融媒
10月9日凌晨2:01分,我县初步检测出一名居民核酸结果异常,系清原镇居民,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治疗。根据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避免疫情传播风险,按照做好新冠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即时起对我县实施静态管理,对部分行业暂停营业,具体如下:
一、对县域实施静态管理
1.县域内保持静默状态,停止一切非必要流动、活动,实行临时交通管制,除保供、防疫等车辆外,其它车辆禁止上路行驶,居民除按属地统一组织参加核酸检测、紧急就医外,没有特殊情况不要外出。
2.满足群众必要生活物资和急需用药的市场主体,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可以运营,其他经营性场所暂时一律关停;生产性企业在确保员工不出厂区的前提下,封闭运行。
3.严格落实域外来(返)人员管理,来(返)各类人员要严格按照要求做好主动报备、落地核酸检测和相应的管控措施。
4.县域内居民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立即向所在村(社区)报告,统一由120救护车及时送至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5.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期间相关规定,拒绝接受封闭管控、核酸检测、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强行冲闯隔离、警戒、封控设施,未按规定要求主动报备,以及编造散布谣言、借机滋事等其他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从重严厉打击。
二、对部分行业暂停营业
1.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暂停线下教学,启动线上教学。
2.公交车、出租车暂停营运。
3.各类餐饮场所暂停堂食。
4.殡仪馆实施限流措施。
5.除保障居民就医的医疗机构,保障居民生活必需的商场、超市以外的经营场所一律暂停营业。
以上通告,请各单位立即执行,具体调整时间,以指挥部通知为准。
清原满族自治县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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