碘缺乏病是由于自然环境缺碘,机体摄入碘不足所致的一系列损害,除地方性甲状腺肿和地方性克汀病两种典型表现外,碘缺乏对人类健康最大的危害是造成智力残疾。我国政府高度重视消除碘缺乏病工作,从1995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了以食盐加碘为主的综合防治措施,居民碘营养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在国家水平上实现了消除碘缺乏病目标。
为了配合新碘盐投入市场后的碘含量调查,我们已连续3年对区、县小学生、孕妇所食用的盐里的盐碘,所采尿样里的尿碘进行了检测,以验证食用盐里加碘对儿童、孕妇碘元素缺乏的改善效果。
根据WHO/UNICEF/ICCIDD推荐的碘营养水平判断标准,儿童和成人尿碘适宜的中位数为100~199µg/L,盐碘适宜的中位数为18~33mg/kg;孕妇尿碘适宜的中位数为150~249µg/L,盐碘适宜的中位数为18~39mg/kg。本年度我们共采集小学生尿样200份,其中新抚区100份,新宾县100份,小学生尿碘的中位数为138.3µg/L,在正常值范围内;采集孕妇尿样100份,其中新抚区50份,新宾县50份,孕妇尿碘的中位数为44.4µg/L,严重偏低,属于不足水平,经过复检后,中位数为66.8µg/L,提高了22.4µg/L,仍属于不足水平。共采集小学生食用盐200份,其中新抚区100份,新宾县100份,小学生盐碘的中位数为23.4 mg/kg,在正常值范围内;采集孕妇食用盐100份,其中新抚区50份,新宾县50份,孕妇盐碘的中位数为23.3mg/kg,在正常值范围内;采集批发站食用盐42份,其中新抚区21份,新宾县21份,批发站盐碘的中位数为24.0 mg/kg,在正常值范围内;共采集水碘样18份,其中只有1份水碘为14.4µg/L,其它均为低碘结果,中位数为1.0µg/L。
从结果来看,水碘结果偏低是因为我们抚顺为低碘地区;其它的结果中,盐碘含量均在正常值范围内,小学生尿碘在正常值范围内,只有孕妇尿碘含量偏低,而且低的很多,平均低100~200µg/L,而且经过复检仍然低,分析原因一个是采样方式有问题,存在系统误差,整体偏低;再一个就是同样吃加碘盐,有的人不吸收,或吸收差,有的偏食,孕妇体内的碘要同时供给自己和胎儿,在体内存在竞争,因此孕妇除了食用加碘的食盐外,还需要额外补充一些碘,才能满足需要。
市疾控中心
二0一四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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