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抚顺市第四医院结核病肿瘤防治院
疫情期间就诊告知书
鉴于当前疫情形势严峻,根据市卫健委有关要求,为有效应对疫情,维护群众健康权益,现将患者来院就诊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门诊管理
1、因疫情防控需要,我院门诊停止普通患者的就诊。
2、急危重症患者就诊时需携带当日社区开具的有效出入证明,入楼时请主动扫描福顺安健康码,同时出示行程码及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测量体温,填写《新冠肺炎感染风险排查表》。
3、疫情期间,鼓励非必要不来院,避免交叉感染。
4、因为我院未开设发热门诊,有发热(>37.3℃)、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者,首先到设有发热门诊的医院进行排查。
5、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封控管控人员、隔离期人员等高风险人群,请到黄码医院(抚顺市第二医院)就诊。
6、所有进入医院人员请务必全程正确佩戴口罩,避免人流聚集,增加感染风险,排队和候诊时请保持一米距离。
7、隐瞒行踪、有症状不报告者及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者,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法》上报相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住院管理
1、所有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应依法向医务人员提供真实个人信息、行程和核酸检测结果,如因瞒报、谎报造成后果须承担法律责任。
2、住院患者和陪护出具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办理入院手续。
3、进入病区须全程正确佩戴口罩,配合流行病学调查及体温检测,住院期间须按医院要求进行核酸检测。
4、住院患者实行非必要不陪护,因病情需要必须陪护者实行一对一固定陪护。有7天内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禁止陪护;有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禁止陪护。
5、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严禁探视。
6、在院期间患者及陪护不得互串病室,不在病区聚集。
7、收治隔离病室期间,患者及家属不得擅自离开病室,须执行病房相关疫情防控要求。
8、住院病区实行24小时封闭管理,不允许离开医院。
9、食堂餐车每个楼层均进行售卖,全力保障餐食供应。
注:疫情期间我院肿瘤门诊就诊时间无变动,仅接诊在我院办理过门诊慢特病使用靶向药患者、PICC及输液岗维护患者和使用毒麻药品的患者,其他门诊患者暂停接诊。
医院为患者提供咨询服务,咨询电话:
肿瘤门诊:56208946、56208994
放疗门诊:56208912
结核门诊:56208705